我家寵物不見了....

請點選寵物遺失日為

建 議

寵物遺失第

DAY

    當天走失-請至家中附近進行搜尋

  • 請把握事情發生時的第一時間,通常毛小孩可能走不遠。
  • 依照事發當時毛小孩的情緒、可能的體能、腳程、速度、衝出的方向以圓心的方向搜尋
  • 一般如果受到驚嚇的狗兒在驚嚇當中衝出一定的距離後,會停下腳步緩和情緒。
  • 如走失地點在家附近,請依照平時散步毛小孩熟悉等地方搜尋。
  • 如走失點不是平時熟悉的路途,請依毛小孩的個性推論,前往搜尋!也許在該區逗留、找隱密處窩藏,或者持續前行。
  • 最重要的是走失的第一時間飼主應前往搜尋,而不是在原地等待!

    走失隔日-請準備協尋海報,張貼尋狗啟示。

  • 請先在走失點附近的動物醫院、寵物店、社區大樓、商店、收容所等等張貼海報。
  • 調閱鄰里間的監視器,一般監視器檔案可能保留3天,可請里長或附近商家幫忙是否可幫忙調閱監視錄影帶查看。
  • 到各大寵物協尋網站張貼啟示,至少貼在四個以上的協尋網站上,並在部落格與Facebook張貼,請網友幫忙分享遺失啟事。
  • 請在推論狗狗可能的地點加強張貼海報,發揮海報協尋效果。
  • 找尋走失的貓狗一定要有耐心,別輕言放棄!
    海報請註明以下協尋資訊:
  • 毛小孩的清楚彩色照片
  • 寵物名
  • 品種
  • 毛色
  • 體型
  • 特徵
  • 走失時身上的配件(項圈、吊牌、衣物等)
  • 性別
  • 年齡
  • 晶片號碼
  • 飼主連絡電話
  • 走失地點
  • 協尋獎金(可以增加尋獲的機率)

    走失三天以上-請至登記機構完成遺失申報手續

  •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,寵物遺失後5天內,檢具寵物登記證明,向登記機構完成遺失申報手續。
  • 經申報遺失之寵物,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,視同死亡,由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。
  • 民眾可選擇兩種方式申報

  • 1.飼主自行上網登記辦理
  • 2.飼主前往登記站辦理

我該搜尋哪些地方

  • 參考人類步行的速度,正常行走平均速度為5公里/每小時,這個速度是一般步行上學或上班的行走速度。
  • 我們畫出您所在的位置方圓2公里的範圍提供您尋找!
  • 通常拾獲寵物會去附近的獸醫院掃描晶片查詢號碼,因此可以尋找寵物走失點附近的獸醫院幫忙協尋。
  • 我們標出您所在位置方圓5公里內的獸醫院提供您尋找
  • 辦理遺失登記,手續辦理完成會公布在政府機構的遺失啟事,增加搜尋率!
  • 參考我們幫您標出您所在位置的行政區登記機構,前往登記您走失的寵物。